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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上、下)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08090825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7-02
  • 页数:暂无页数
  • 价格:41.10
  • 纸张:胶版纸
  • 装帧:平装-胶订
  • 开本:32开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 TAG: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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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制度学派的早期代表人物康芒斯的代表作。他认为,法律制度是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力量。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着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国家,特别是通过法院的“公正调节”,就可以“从冲突中建立秩序”,实现一种“合理的资本主义”。


书籍目录:

前言

第1章观点

第2章方法

一、约翰·洛克

(一)观念

(二)价值

(三)习俗

二、交易和企业

(一)从公司到运行中的机构

(二)从交换到交易

1买卖交易

2管理交易

3限额交易

4制度

5资产与财富

6自由与承受风险

7时间

8交易的价值意义

9履约(performance)、展期(forbearance)和

废止(avoidance)

10关键交易和日常交易

11谈判心理学

三、观念

四、利益的冲突

五、历史的经济中枢

第3章魁奈

一、自然秩序

二、道德秩序

第4章休谟与佩尔斯

一、稀缺性

二、从习惯到习俗

三、实用主义

四、从自然到运行中的机构

第5章亚当·斯密

一、利己与互利

二、自由、安全、平等、财产

三、劳动痛苦、劳动力、劳动节省

(一) 价值起因

1使用价值的起因

2稀缺价值的起因

(二)价值的调节者

(三)价值尺度

(四)社会效用

第6章边沁与布莱克斯顿

第7章马尔萨斯

第8章效率和稀缺

一、物资和所有权

二、真实价值与名义价值

三、平均数

四、投入—产出,支出—收入

五、从流通到重复

六、能力和机会

(一)物质的和法律的占有

(二)选择

(三) 机会

1服务成本和产品成本

2服务价值和产品价值

3难以企及的选择对象——自由意愿和自由选择

4从劳动分工到劳动联合及其公共目的

5替代法则

6强迫的限度

7从鲁滨逊到运行中的机构

8讨价还价的能力

七、李嘉图和马尔萨斯

八、马克思和蒲鲁东

九、门格尔、维塞尔、费希尔、费特

十、从论到相对论

第9章未来性

一、债务的流通

(一)债务与商品

(二)债务市场和债务金字塔

(三)财产和财产权

(四)有形体的、无形体的、无形的财产

1时间以及时间的尺度

2辩护与经济学

3义务与债务,权利和信用

4交换性

5信用的双重意义

6无形财产

7从有形体的财产到无形财产

8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

9贴现和利润

10从心理经济学到制度经济学

11债务市场的分离

二、债务的解除

三、债务的创造

四、债务的稀缺性

(一)金属货币的稀缺性

(二)资本和资本品

(三)等待的稀缺性

五、利息和利润贴现

六、货币和价值的交易制度

七、利润的边际

(一)利润份额

1消费和储蓄

2股息延迟

3销售延迟

(二)销售预测

(三)就业延迟

(四)供给和需求

1消费者的供求法则

2商业的供求法则

(五)边际

1总收入和销售总额

2营业边际

3损益边际

4应税边际

5财务边际

6价格边际

7利润缓冲

8既定权利和利润边际

9边际与生产成本

10顺序和弹性

11结论

八、世界范围的偿付社会

(一)长期利率和物价

(二)短期利率和价格

(三)从边际生产力到资本收益

(四)公开市场利率和顾客的利率

(五)风险贴现——负债过多和萧条

(六)实证检验

(七)战争周期

(八)自动的复苏和管理的复苏

九、社会

(一)从成本到份额

(二)整体及其部分

1机制、有机体、机构

2重复的速度

(三)关键交易和常规交易

1效率

2稀缺性

3机构

第10章合理价值

一、凡勃伦

(一)从有形财产到无形财产

(二)从财富的增长到观念的增长

(三)从管理交易到议价交易

(四)时间流和时间间隔

二、从个人到制度

三、从自然权利到合理价值

四、统治权

(一)行政权

(二)立法权

(三)司法权

(四)分析的、机能的法律和经济学

1 暴力

2 稀缺性

五、习惯的假设

六、理想类型

(一)教育学的理想类型

(二)宣传家的理想类型

(三)科学的理想类型

(四)伦理的理想类型

七、集体行动

(一)政治

1人、原则和组织

2管辖

3限额

(二)商业资本主义、雇主资本主义、金融资本主义——

产业阶段

(三)稀缺、丰裕、稳定——经济的各个阶段

1竞争

2差别待遇

(四)价格

(五)课税的警察权力

1私人效用和社会效用

2地基、成本、预期

3课税的标准

4静态和循环

(六)意外事故和失业——保险与预防

(七)人格和集体行动

第11章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资本主义

中英文人名对照表


作者介绍:

约翰·洛克斯·康芒斯(1862—1945)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制度学派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1862年10月13日生于美国俄亥俄州。俄亥俄州是解放黑奴运动的中心地带。康芒斯父母都是解放黑奴的热情支持者,思想开明,这对康芒斯以后的思想形成有很大的影响。1882年,康芒斯进入奥伯林学院,跟随著名经济学家凯里学习经济学。其后又进入霍普金斯大学研究院跟随经济学家伊利学习。上述两位经济学家对康芒斯以后的思想形成奠定了基础。1890年以后,康芒斯先后执教于威斯里安、奥伯林等大学,教授经济学与社会学。1904年以后,康芒斯一面在威斯康辛大学讲学,一面又参加了许多社会活动,并从事劳资关系问题的调停工作,还参与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工立法。当时他以劳工问题专家而闻名。他还曾担任过美国货币学会会长、经济学会会长。1945年5月11日在北卡罗来纳州罗利逝世。其主要著作有:《财富的分配》(1893) 、《工联主义和劳工问题》(1905) 、《劳工与管理》(1913) 、《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1924) 、《制度经济学》(1934)等。


出版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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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摘录:

第10章合理价值

一、凡勃伦

(一)从有形财产到无形财产

自1890年以来,已经有两种不同的现代无形财产的理论:一种是凡勃伦的剥削论;另外一种是法院的合理价值论。两者都是建立在把财产作为未来可获利交易现在价值的新观念之上的;但是凡勃伦把产业和金融巨头在1901年之前在美国产业委员会的证词作为自己的资料来源,于1904年出版了他的《工商企业论》。从美国产业委员会的听证和裁决中,可以得出如下一些例子:安德鲁·卡耐基(Andrew Carnegie)安德鲁·卡耐基(1835~1919):1870年创立卡耐基钢铁公司,美国著名慈善家。——译者注在钢铁产业占据了关键地位,因为他的生产成本,而且他拥有铁矿、煤矿以及把原材料运送到他在匹兹堡的熔炉和制造厂所需的驳船和铁路。他不曾让自己的产品涉入马口铁这个产业终端;但他宣布,他打算在伊利湖畔建立一座拥有设备的工厂。那些了解卡耐基毁灭性竞争手法的人都清楚,这个新的工厂将把他们逐出市场,于是他们要求摩根公司和他们的律师组建一个庞大的控股公司,这个公司应该接管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所需要的所有工厂,这个整体包含了这个产业的所有企业和部门。这一合并需要买下整个卡耐基利益集团,其价值作为有形财产,在重建的基础上估算大约是七千五百万美元。但是由于卡耐基在市场上的胁迫地位,按照黄金债券,他能够支配三亿美元。这两亿两千五百万美元的差额,不能按照传统经济学理论描述为的价值,它也不是无形体的财产,因为它不是欠卡耐基的债务;能够赋予它的名称是“无形财产”,这个名称是由金融巨头自己起的。凡勃伦很正确地把这种无形财产解释为一种纯粹的剥削或“劫持”的价值,因为它完全出自于所有的竞争者消除卡耐基削价竞争的需要,人们都很清楚,他会发动这样的竞争。

 

至于被控股公司接受的其他公司,它们都愿意用自己的股票去交换控股公司的股票。按照控股公司的股票价值对它们进行估价,同样也超过它们财产的实际的有形价值,以致当美国钢铁公司终组建时,它拥有的总资本达到了二十亿美元,其中包括三亿美元欠卡耐基的债务以及十七亿美元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而按再生产成本计算,有形财产大概还不到十亿美元。这种无形的估值是在利润之外增大的,终变成了在价值上与初的无形价值相等的有形的工厂。这高于有形财产价值的超过原始价值的十亿美元的估值,被人们称为“无形财产”或者“无形价值”,因为大家断言,控股公司所增加的预期赢利能力会证明这个估值是合理的,终证实这个断言是对的。

 

凡勃伦在1904年就正确地表示说,基于预期赢利能力的无形价值,照字面的意义理解只是一种“金钱上的”估值,而不是传统经济学的“产业上的”估值。传统经济学认为,价值趋向于设备和商品的再生产成本。而这家钢铁公司显然不是一个垄断者,因此它是在经济学家所谓的竞争的生产成本标准之下出现的,原因在于控股公司只收购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所需要的若干公司;它纯粹是私有财产权利的行使,没有任何垄断,而且1920年美国法院也是这样判决的。

 

因此,凡勃伦把“资本”定义为有形财产的价值,但是,他把无形价值或者无形资本定义为企业家纯粹的金钱估值,依据的是企业家“劫掠”社会和“不劳而获”的基本能力。在这一点上他是正确的。

 

因此,凡勃伦是建立现代无形财产概念的人,他是从使用这个术语的企业家的习俗中直接得出这个概念的。实际上,凡勃伦并没有理会原始社会以及古典学派、马克思学派和享乐主义经济学家的有形财产概念,也没有理会麦克劳德的债务无形财产概念。他的无形财产的新概念完全基于资本家未来买卖能力的现在价值。

 

但是他没有研究法院的判例。当案件出现的时候,美国法院把自己的判决同样建立在无形财产这个新概念上,但是并不是基于凡勃伦的剥削观念,而是基于它自己历史上的合理价值概念。在有些案例中,这一原则支持了资本家的论点,例如美国钢铁公司解散诉讼案(1920年)。在另外一些案例中,它大大减少了资本家所争取的价值。还有一些案例,它对财产的估价要远远高于资本家所反对的数额。法院对无形财产的估价,无论如何苦苦折磨原告和被告双方,总是包含着一个公共的目的,而凡勃伦则竭力主张经济学和其他学科一样,不允许引入目的这个因素才是正确的。

 

法院开始承认无形价值的新概念是在1890年,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1924年,第15页。当时法院宣布,明尼苏达铁路委员会降低铁路运费是“财产的剥夺”,尽管剥夺的不是有形财产,而是定价权这一无形财产。法院还宣布,对财产的这种剥夺是一个司法问题,不是立法问题,按照联邦《宪法》“第十四次修正案”的规定,禁止州政府未经合法程序剥夺财产。在先前类似的玛恩(Munn)诉伊利诺伊的案子中(1876年),当时法庭对财产的理解是有形财产,法庭曾坚持,州立法机构降低运费不是对财产的

剥夺,那只不过是对财产 使用的调整。同①,第15页。但是,在1890年,铁路公司的律师诉请法院撤销自己的判决,而且他们认为,遵照《宪法》,通过降低运费剥夺财产的“价值”也是对财产的“剥夺”。他们在这一点上是对的,现在被剥夺的不是公司的有形财产,而是无形财产,这种无形财产就是按照公司的意愿和能力收取的这样的价格的权利。换句话说,律师们代表着凡勃伦的无形财产的意义。法院接受他们的论点到了这样的程度,即认为对新定义的无形财产的剥夺是一个司法问题,应该由法院来判决,而不应该由明尼苏达州来决定,因此该州决定的运费是无效的。

 

按照这样的方式,1890年,在把财产的意义从有形财产变为无形财产的方面,人们迈出了步。伴随着意义的这种改变,法院夺取了对公共事业所收取的价格进行调整的权利,过去人们认为这是各州的权利,这是在玛恩一案中确认过的。

 

认识到无形财产作为一种价值完全不同于经济学家的有形财产,这方面的下一个重大步骤就是亚当斯快递公司诉俄亥俄州一案。同①,第172页。这是个税收案件,法院不顾这家公司的抗议,把有疑义的财产价值从两万三千美元提高到了四十四万九千三百七十七美元,目的是为了在俄亥俄州征税。经济学家和习惯法的有形财产是马、马车、保险箱、钱袋子及类似的通过触摸可以感知的财产。无形财产是股票和债券的全部市场价值,这些价值的基础是这家公司作为一个经营中的企业预期的赢利能力,而在这方面,俄亥俄州在各州中应该分摊的合理份额是四十四万九千三百七十七美元。在这个案子中,无形财产是有形财产的十八倍。法院在复审时说:“它是财产,尽管是无形财产,但它有价值,能够产生收益,可以在世界各地的市场上通用,这就足够了。”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法院承认的恰好是凡勃伦所作的区别,这种区别就是“资本”作为有形财产的价值(两万三千美元)——实际上与当时经济学家们的流行理论相对应——与无形财产价值(四十四万九千三百七十七美元)这个新事物之间的区别。但是,法院不像凡勃伦那样,把这个问题纯粹留作一个经济学的科学假设而对其无所作为,而是在税收问题上要一视同仁的这个公共目标原则之下进了一步,提高了用于课税目的的合理价值,从原来的有形财产的价值提高到了十八倍大的无形财产的价值。

 

还有一个案子可以显示凡勃伦“科学”地处理无形财产与法院从公共目的出发处理无形财产的区别。圣华金和金氏河道及灌溉公司(San Joaquin and King’s River Canal and

Irrigation Company)建立了一套灌溉系统,按照凡勃伦的无形财产原则,这个公司将其估值为一千八百万美元。加利福尼亚州政府进一步同意该公司可以按照这一估值的百分之十八的收益收取水费。美国法院在这个对下级法院已经作出的有利于该公司判决的案件的上诉中,把这个价值从一千八百万美元降低到了六百万美元,并且把从这笔已经减少了的无形财产获得的投资回报,从初合同规定的百分之十八降低到了合理的百分之六。换句话说,法院把公司准许的赢利能力降低了大约百分之九十,而且命令相应地降低水费。所以说,尽管法院承认凡勃伦的科学研究成果,认为资本家确实建立了无形资本,但在这个案子中它认为过高了,并且把赢利能力减少到了它认为是合理的赢利能力的水平。该院在为自己的判决进行辩护时说:

 

“以实际用于供水目的的财产当时的价值为基础,按保证百分之六的收益确定水费,不是没收,不是对财产缺乏合法法律程序的剥夺,也不是对平等的法律保护的否定,尽管在此之前,该公司获准的收费会保证它按照实际投资于该项事业的资本每月获得百分之一点五的收益……原来的成本也许过大了;建筑上的失误即便是非欺骗性的,也必然加大成本;就设定的目标而言,它们所获得的财产也许超出了必要的范围之内。”惠滕(RHWhitten):《公共服务公司估价》,1912年版,第59页。法庭在决定合理价值时所用的语言,由现在的作者草拟,1907年为威斯康星州《公共事业法》所采用,其他各州模仿了这一语言。

我们因此可以看出,在1890年法院承认之后,凡勃伦和法院同时都在研究,但他们就这个新降临的无形财产的概念,得出了大不相同的结论。凡勃伦的结论得到的是一种剥削论,法院的结论得到的是一种合理价值论。凡勃伦是在一本著作中冷不防地得出结论的;而法院是通过调查研究、通过法官人选的更迭造成的错误和纠正用实验的方法得出的结论。

 

对新资本主义同一现象所得出的结论的这种显著差异,如果我们对其根本加以探寻将会发现,它是由科学自身在概念上的差异造成的。凡勃伦的科学概念是传统的自然科学的概念,在对事实的研究中,它将一切

目的都拒之门外。法院的科学概念是一种制度的概念,在那里,研究必须从一个公共的目的入手,这被作为科学自身的一项根本原则。这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差异。

 

凡勃伦把目的排除在科学的范围之外,是基于他对当时詹姆斯和杜威所提出的实用主义的理解。凡勃伦:《为什么经济学不是一门进化的科学?》,1898年;《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1906年;《观点》,1908年。再版于《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论文集》,1919年版。他似乎不了解佩尔斯的实用主义,佩尔斯的实用主义只研究自然科学;他也不了解法院的实用主义,法院的实用主义更多地追随的是杜威的步伐。詹姆斯和杜威接管了实用主义这个名称之后,詹姆斯将其用在了个人心理学上,杜威将其用在了社会心理学上。在这个领域,他们认识到,目的是人文科学的主要问题。因此他们甚至被佩尔斯本人所否定,凡勃伦也同样否定了他们。后者认为,科学是“事实”的科学,产生自现代机器的发明,在那里,科学家排除了包含在炼金术、占卜术概念中的一切关于目的或“万物有灵论”的旧观念,只采用了“连续变化”或“过程”的观念,没有什么“因果关系”,也没有什么“终目标”或“目的”。他说:“现代技术跟现代科学利用的是同样范围的概念,按照同样的术语思维,运用的是同样的有效性的检验。”凡勃伦:《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论文集》,1919年版,第17页。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就不会存在任何关于人性的科学,科学就只变成了自然科学。因此,根据凡勃伦的观点,实用主义运用于人性的时候:

 

“除了创造自私自利的行为准则外什么也不创造”;反之,“科学除了理论之外什么也不创造。对于政策或效用、更好或更坏,它一无所知……实用主义类型的智慧和成就,对促进与事实相关的知识无所助益……世俗智慧的心理态度和公正不阿的科学精神是志趣相反的,对世俗智慧的追求会导致理智的偏见,与科学的洞察力难以共存”。然而,在制度经济学中,我们作为整个经济过程的一个部分来研究的恰恰就是这种偏见,甚至当凡勃伦在实用主义的名义下汇集起对这种世俗智慧态度的特定性质的说明时,结果证明,它们只是他所谓的制度行为的一般观念的特例。他说,因为世俗智慧的理智产物

 

“是一套精明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旨在利用人类的弱点。它的关于标准化和有效性的习惯术语,是人性的术语,是人类偏好、偏见、热望、努力和无能为力的术语,与之相伴随的思维习惯跟这些术语是协调一致的。”在我们检验这些“世俗智慧”的术语时,我们会发现,我们不是在含糊不清的人性概念中对其进行概括,而是在交易和运行中的机构的行为准则的概念中对其进行概括,在这些机构中,集体行动控制着个别的交易。在法学领域,这些术语止于合理价值和正当的法律程序的理论,而且总是由各方的集体目的所引起,而各方为判决时要考虑到的公共利益冲突制定了规则。但是,凡勃伦的理论不是从司法判决中推衍出来的,而是从资本主义交易在不受法律约束的情况下显而易见的剥削中推衍出来的,现存制度优越论变成了资本家可以发明和利用的实足的剥削工具。

 

换句话说,我们总是在佩尔斯作为研究方法的科学意义上使用“实用主义”这个词,但我们认为,佩尔斯用这个词只是因为在自然科学中既没有未来又没有目的,而詹姆斯和杜威总是把它用于人文科学;在人文科学中,研究对象本身就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存在,这个存在总是注视着未来,因此总是受目的的驱使。因此,我们不是让各种列举的剥削特例悬而不决,而且把它们归结为一个总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中,所有类型的集体行动在控制个人行动时,所依据的都是各种习俗和机构不断演进的行为规则。这些规则和机构也可以用科学的实用主义方法进行研究,就如同自然科学的技术规律可以被研究一样。因此,在演进的法院判决和法庭仲裁中,在变化的合理价值的意义中,以及在凡勃伦所谓的不受节制的剥削中,它们都是可以作为“事实”加以研究的。

 

我们跟凡勃伦一样,在这些包括习俗和经营中的企业在内的集体规则的变化中发现了进化的经济学理论。为什么正统的经济学家不能提出一种进化的理论,好的证明莫过于凡勃伦对奥地利经济学家关于人性的错误观念的特性描述。跟边沁的概念一样,这一点我们在上面已经引证过了。见本书上文关于边沁的论述。但是,通过把个人的交易和集体行动的经营中的企业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我们避免了这个错误。

 

(二)从财富的增长到观念的增长

 

我们已经注意到了见本书上文关于从劳动分工到劳动联合的论述。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这十年间的社会观念的到来,以及与之相伴随的过去的社会服务无限增长的天真而不可思议的公式,过去的社会服务是物化在现在的物质商品和固定资产中的。但是,当那些物化的过去的服务久已磨损、折旧、过时的时候,当它们必须不断地由新的劳动所代替、被新的发明所改进的时候,是不是物质增长带来了周转的概念呢?是不是还不如说,是文明之初到现在的蒸汽动力、汽油、无线电的各种

物化观念的积累?今天的科学家、工程师、机械师不过是在重复阿基米德的杠杆概念、伽利略和牛顿的引力作用概念、富兰克林的电学概念,以及文明世纪科学家、工程师和机械师无数的观念。

 

在“创造性劳动本能”的名义下,凡勃伦用这种进化的观念制度过程代替了物质资本增长的物质的概念,因此给近年来的周转概念赋予了一个恰当的位置。见上文关于从流通到重复的论述。然而,他的创造性劳动的“本能”,我们应该称之为管理交易的习俗和法则,导致了商品和服务不管数量、价格和所有权的有序生产。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控制这种习俗和法律的,一是对原始法律教义关于

损害赔偿之诉、 支付合理报酬原则的现代理解,二是所有者支配他人行为的权利,这是凡勃伦在他自己的前提中承认了的。

 

凡勃伦已经看到了卡尔·马克思试图把传统的财富或资本作为物资和物资所有权的双重意义分离开来,分成两个对立的实体:一个是社会劳动;一个是集体的对物资的资本主义所有权,这种物资是由劳动转化为使用价值的。但是凡勃伦觉得,马克思如此构建的两个实体只是两种形而上学的本体:一个来自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另外一个来自于经济学家的自然权利和自然自由。凡勃伦:《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论文集》,第411页。黑格尔的计划指向一个预定的目标,在黑格尔本人的精神层面,这个目标是这种精神的演变,直至达到一个统一的和自由的日耳曼世界帝国;但是在非正统的层面(以费尔巴哈为首),见《社会科学百科全书》第六卷第221~222页中关于“费尔巴哈”的条目。则变成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生产模式的演变,直至达到一个无产阶级的世界帝国。马克思的基本解释是资本主义所有制注定的腐朽,以及无产的失业的阶级用革命的手段夺取这个体系。按照凡勃伦对马克思的理解,这些阶级会自始至终拥有一种对其全部劳动产品的自然权利。

 

因此,根据凡勃伦的观点,马克思的方案是前达尔文主义者的方案。因为达尔文的进化论并没有预先注定的目标,它是一个因果的连续,没有任何趋向和任何终期限,也没有什么终目的,它是“盲目累积的因果关系”,是各种文明的起伏,而不是任何一种文明的演进发展成了马克思的劳动所有制宿命。结果也许是终被资本家所控制,也许是终被劳动所控制,在其中凡勃伦预言了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可能性。这些变化性会是达尔文的进化论,而不是预先注定的,凡勃伦企图把它们作为没有目标的纯粹的过程加以解决。

 

但是,在这些变化性中,达尔文有两种类型的“选择”:自然选择和人为选择。我们的理论是人为选择,凡勃伦的理论是自然选择。

 

凡勃伦认为,由于当时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进入了经济学领域,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在难以压制的阶级冲突不可避免的问题上进入了一个怀疑时期,诉诸暴力是他们所反对的,因此主流的马克思主义者对爱国主义作出了让步,同时也对他们正在卷入的变化的国际形式作出了让步。在这里,凡勃伦预言了在世界大战开始的时候他们的态度的改变;在世界大战中,爱国主义胜过了他们的阶级斗争的观念和无产阶级终将统治世界的观念。

 

为了满足连续变化且放弃预先确定目标的这种达尔文式的新观念,凡勃伦简单地代之以过程观念,并没有可确定的目标。但是这样做的时候,在增加国家物质财富的劳动过程和把持、保留以及让劳动者失业的资本主义过程之间,他造成的对立甚至要大于马克思自己造成的对立。

 

凡勃伦指责马克思从黑格尔的形而上学中推衍出来的注定进化的概念是达尔文之前的概念,这没有错,但是很难想象,在只奉行有形财产古典派概念的时候,马克思会在其他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学说。如果财产只是单纯的物质所有权,如果财产的价值仅仅是物化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的量,那么马克思可以采用的的

变化的概念,就是劳动所生产的物资的增加,当然,与之并行的还有所有权的增加。

 

但这可不是达尔文的微不足道的变化过程,那个过程的终的结果是不同的物种。因此,从有预定目标的形而上学的实体转变到达尔文的过程观念,凡勃伦只要将马克思主义者和正统学派的有形财产的概念,变化为新的、实际上是后马克思主义者的无形财产的概念就行了。后者是一个买卖、借贷以及增加财产权利的金钱价值的过程本身;而有形体的财产本身没有任何的买卖能力,它的增加只是工作和发明的劳动过程所带来的使用价值的增加。

 

因此,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如果这种物质的东西的单纯的所有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话,那么所有权本身就会变成一种实体,完全独立于社会劳动力这种实体。当凡勃伦从实体改变为过程的时候,他必须将不包含任何金钱的买卖过程的有形体的财产,转变为不是别的、正是金钱过程本身的无形财产。相应地,他要脱离马克思的社会劳动力,就必须代之以一种创造物质财富的规则过程,不受金钱过程的控制。对此,我们称之为管理交易预期的有规则的重复,凡勃伦则称之为创造性劳动(workmanship)本能。

 

凡勃伦所了解的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只停留在其初期阶段,当时它还没有对包含在管理交易分析中的人道主义的内容产生影响,我们已经从亨利·丹尼森那里引证了对管理交易的分析。见上文关于管理交易的论述。科学管理也没有影响到一般的社会福利,近年来管理经济学家把它作为了一个目标。泰勒协会:《美国产业中的科学管理》,1929年版。泰勒的科学管理的观念完全是运用于劳动的工程师的计量观念,就如同它被运用在机器上一样,管理者凭着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就决定劳动者应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凡勃伦在1914年叛离了这种观念,建立了与之相反的理想化工人的观念,无论是体力的、科学的或者是管理的创造性劳动,都发扬着优秀的创造性劳动的传统。

 

出于这些原因,凡勃伦变成了一切现代方案的理性创始人,这些现代方案将把工程师而不是资本家置于了社会过程的首要地位。见其《工程师与价格制度》,1921年版。

 

在这里,凡勃伦的学说又一次成为了一种替代,它取代了经济现实均衡和谐的各种正统的静态学说,代之以关于财富生产者的知识、科学、艺术、习惯、习俗的进化学说,没有考虑资本主义所有制的蓄意破坏。因此,正统派和马克思主义者的物质的东西本身,例如机器、商品、自然资源,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已经不复存在,它们重新现身是作为创造性劳动本能的应用知识和后天的各种习惯,这些都是以工程师为首的。

 

事实上,在这一点上,凡勃伦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老派的经济学家的物质的东西只是使用价值,而使用价值的出现或消失是由不断地重复或周转来更新和创造的,这些重复和周转我们归结为管理的交易。但延续和重建新物质的是知识、习惯和发明,因为这是人类能力的展现,是经过多少世代通过教育、传统、经验、实验、研究来展现的。这种知识完全是技术性的,如同凡勃伦所言:

 

“关于物质的自然行为的实质的知识,是人类的谋生时不得不涉及的……我们说矿物、植物和动物是有用的,换句话说,说它们是经济物品,是指把它们引入了关于方法的社会知识范围之内。”凡勃伦:《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论文集》,第325、329页。

这一点甚至赋予了构成正统经济学基石的物质的东西本身以制度的特性。这就是我们用“管理交易”来代替“物资”和“劳动”的物质概念的原因。物质的东西由于折旧、报废和消费,来来往往的周转很快,但是保持其更新和增长效率的,是在不断演进的管理交易的特性中世代相传的传统、习俗和发明,不过由于一种“具体化”,凡勃伦把它们称为“产业的非物质设备,社会的无形资产”。同①,第330页。这种“非物质的设备”是继承下来并可以遗传的,因为它是“对目标的不断追求,而这个目标是我们正在谈论的本能使之值得追求的”。

 

由于这个原因,凡勃伦把这种不加思考或没有深思熟虑的动物或人类的行为起了个“向性”向性运动:生物体或其一部分做的趋向或远离外部刺激(如光、热、重力)的运动。——译者注或“向性活动”的名称,他把“本能”这个词留给了人的意志。出于这个原因,我们按照他的想法,称之为习俗,而不是本能。他说,这种本能是“是源自于过去的传统问题,是通过历代经验积累起来的思想习惯的遗产,它属于习俗的路线,获得了习俗和规定的连贯性,所以呈现出制度的特性与力量”。凡勃伦:《创造性劳动的本能,产业技术的状况》,1914年版,第7页。

 

这些做事和思考的习惯方式是“获得了社会习惯的认可的,于是变得正确而恰当,上升为行为的原则。由于习惯,它们与当时常识性的办法混为了一谈”。尽管这样的本能不是因为被教育而遗传,但是它们受变化、选择和生存竞争和奋斗的支配,主要是作为各种适应性去满足生活的物质要求和文明的文化变迁的需要。同④,第16页。

 

按照凡勃伦的看法,创造性劳动的本能或者如同我们应该说的创造性劳动的习惯,贯穿于所有其他的习性当中,因为它是适合性的意识,与成就终目的的方法和手段相关。在艺术中,“美感之所在就是原动力之所在”,创造性劳动的本能提供了技术;在宗教中它是仪式;在法庭上它是诉讼程序和法律的专门事项;在产业中它是生产过程和职工力量的组织。为了获利的目的,企业家在操纵市场和人的需求的时候,也表现出了创造性劳动的本能。“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种本能对其他一切都有助益,它关系到生活的方式和手段,而不是跟任何人特定的不可告人的目的有关”。“它包括坚持一个目的”。它关系到“实际的对策、方法和手段,关系到效率和经济的设施和装置、熟练程度、创造性的工作,以及技术上对事实的掌握。它是一种煞费苦心的倾向”。凡勃伦:《创造性劳动的本能,产业技术的状况》,1914年版,第29~33页。

 

因此,凡勃伦被迫把 目的引入了他的创造性劳动的本能中,由此也从达尔文的“自然的”选择变成了达尔文的“人为的”选择。

 

凡勃伦居于第二的补充概念是他的运行中的机构的概念,这个概念把物质的资本转化成了进化的过程。然而,他的概念是我们称之为技术上的“经营中的工厂”的东西,把“经营中的企业”这个术语预留了下来,包含了经营中的工厂和经营中的商业两方面的内容。凡勃伦的经营中的企业,或者干脆说经营中的工厂,是物资、机器、厂房的周转,在管理者、专家、工头和工人的经营和维护下,它生产出使用价值。卡尔·马克思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了物质的东西和“物化劳动”的设备上,凡勃伦注意的是工厂中创造性劳动的组织,我们称之为管理交易的层级。因此,马克思是在“资本的有机构成”这个被动的、比喻性的方面表达这个概念的,而凡勃伦则是在管理过程这个方面表达这个概念的,它是“工头式的监督与这项工作的种类、速度和数量的相关性”之下的管理过程,它是一种“功能,这种功能是工头对技术状况的大量的掌握,以及他让一个产业生产过程与另外一个产业生产过程的要求和影响成比例的资质”。③凡勃伦:《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论文集》,第345页。

 

这就是“效率”,尽管凡勃伦拒绝“目的”这个词,但与拒绝效率这个字眼的“现代科学家”却是分道扬镳的,后者拒绝这个词据说是因为它包含了形而上学的“因果”概念。我们赞同凡勃伦的观点,效率确实是一个因与果的概念,因为它是“由工人所有者(master-workman)、工程师和厂长实施的”有目的的控制,它“决定着特定的物质设备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有效地当做‘资本货物’”。③

 

我们肯定应该把这个称为目的,而凡勃伦的物质资本不再是东西的数量,而是变成了有用性的变化过程,这个过程是受“流行的思想习惯”支配的。“物资的物质特性是不变的”,“变化的是人的原因”。资本不是储存劳动过去产品的积累,这些都是昙花一现且漫无目的的,它是在工人所有者的指导下为人类服务的具有产业知识和经验的经营中的工厂;资本是亨利·福特和他的十万工人,是福特的著作《我的生活和工作》,是行动中的凡勃伦。

 

但是,凡勃伦和福特认识到了另外一种本能,并且了解到了资本的另外一个意义。若不是斯密在其中看到仁慈的无形之手的话,那么这种本能可能已经从亚当·斯密“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以及相互交易的倾向”中推论出来了,而凡勃伦在其中看到的是恶毒之手,为了“不劳而获”,凡勃伦:《既得利益和产业技术的状况》,1919年,第100页。这只手妨碍了技术生产过程。这种“金钱的本能”就是财产。财产是资本,正如凡勃伦的资本家不是通过“使用的权利”而是通过“滥用的权利”获取金钱收益一样,所以法院判决的结果是,福特符合凡勃伦的理论,他买下股东的产权,剥夺他们对利润和利息的合法主张权,以便真正变成凡勃伦所谓的受创造性劳动本能驱使的“工人所有者”。

 

根据凡勃伦的观点,亚当·斯密的财产概念是属于早于机器生产方式成熟之前的手工业和小商业体制的,当时工人还是生产和销售自己产品的工人所有者,当时商人是靠让自己适应商品的供给和需求的变化来赢利的,对于这种供求他们却没有任何控制。当时,现代的企业财产是一种投资,不是投在周转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各种商品之上的,而是投在产业本身的机械生产过程之上的。凡勃伦:《企业论》,第22、80页。我们注意到,斯密的财产概念溯源于约翰·洛克,洛克基于工人对于自己的身体和劳动产品的所有权,用财产和自由的自然权利替代了基于英勇、仪式和效忠的高高在上的权威,这个权威可以从世俗的权威中回到神的权威中。同②,第74~80页。在斯密时代,经济生活“在工作质量和价格”方面已经变得标准化了,但现代企业在保留自然权利和自由观念的同时,已经放弃了洛克关于财产的起源在于工人创造性的效率这一结论,在预期赢利能力资本化中找到了自己的基础。财产并不仅仅是对自己生产的东西的所有权和自由处置权,它还是预期要获得的他人将要生产的东西的现在的价值。因此,财产是货币化的赢利能力的资本化,而这种资本化就是现代的资本。

 

这是因为机器生产方式已经取代了手工生产方式。“机器生产方式”的规模要比机器本身大很多。它是整个国家,它是基于所使用的各种力量的系统知识的过程。农业和畜牧业是机器生产方式,它大于单个的工厂,因为没有哪种生产方式是自给自足的,而是“产业运作的整个协奏曲将按照机器的生产方式进行”。因此,凡勃伦总结说,必须有工厂内部的调节、工厂之间的调节、产业之间的调节,有物资和装置的计量单位,有标准化的尺寸、形状、等级、规格,不仅商品与服务如此,时间、地点和环境也如此。它是一种世界范围的“全面的、均衡的、机械的生产方式”——是工程师而不是资本家。

 

这种生产过程均衡得非常精细,任意一点的任何的失调都会很快传播到其他点,可能会由于停滞、浪费和困难搞垮整个生产过程。凡勃伦说,这里是企业家挺身而出的地方。“通过商业交易,几个产业单位经营关系的均衡得以维持或恢复、调整和再调整,每个产业单位的事情都是在同样的基础上按照同样的方式进行调节的”。所有这些关系“总可以简化为金钱的”单位,因为企业家作为企业家而言,感兴趣的不是作为产业设备的“工厂”,而是作为金钱“资产”的工厂。凡勃伦:《企业论》,第18页。对于他而言它是一种“投资”,而投资是一种金钱的交易,其目的在于价值和所有权方面的金钱收益。他不是靠对社会有用的创造性劳动来赢得自己的收益的,而是靠没有用的企业。

 

区别出现在两种类型的资产上,即“有形的”和“无形的”资产;前者是“有特殊用途的资本物品”,后者是“非物质的财富,非物质的事实,在对拥有它们而获得收益的评价的基础上,被占有、估价和资本化”。这些无形资产产生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社会的物质设备的所有权使得资本家成为了“社会所积累起来的关于方式和手段的知识的

事实上的所有者”。也就是说,是在工程师和工人的技术能力中发现的社会的“非物质设备”的所有者。但是,所有权赋予资本家的不仅是工人的技术能力的使用权,而且还有“滥用、少用和不用的权利”。凡勃伦:《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论文集》,第352页。

 

因此,法律上所禁止的“贸易限制”并非是滥用的形式,为典型且广为流行的滥用,是在获得金钱收益的时候靠“工厂的故意闲置”、靠“尽现有情况所许可的情况收费”、靠“旨在阻碍商业对手效率充分发挥的妨碍策略”、靠“逼走”竞争企业、靠哄抬物价,所以,“在资本体制下,社会不能把自己方法和手段的知识变成对维持生活手段的说明,除非在这样的时候就对物价的行为而言,能负担得起给物质设备的所有者一个级差利益(differential advantage)”。

 

因为“危害的能力也许跟有用的能力一样容易资本化”。不用提及为了保护贸易的海陆军的军事机构,或者是在赛马场、酒吧等方面的投资,或者是浪费的、假造的商品,这里涉及到的“所用的技术上的权宜之计的不当使用”,其实还存在着所谓的“商誉”这种典型的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这是凡勃伦给商业上的级差利益所起的名称,不仅包括原来的“顾客方面的信任和尊重等好感”,而且还包括更现代的意义,它适用于垄断和工商机构的合并这种特殊的利益。由把持供给的能力所造成的正是这些对社会和竞争对手的级差利益构成了无形资产的主要内容,这个特性给我们提供了从有形和无形资产中得出的区别。尽管无形的和有形的资产因为对所有者的收益生产能力都是有价值的,但这个假定中的前者对于社会是潜在有用的,它代表了“物质上的生产性工作”,这种工作提供使用价值;而无形资产“总体上和平均而言”是“对社会大体有用的”,原因在于它只给所有者提供货币价值。

 

实质的差别在于,有形资产是社会的技术上的熟练程度的资本化,也就是说,是生产方法的资本化;而无形资产是对产业和市场之间的调整和失调——对供给的不同控制——的资本化,也就是说,资本化的是“应急手段和方法,不生产财富,只影响财富的分配”。因此,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金钱上的特权,只产生于对供给的控制以及在价格不满意时控制供给的能力之中,因此与工人的生产性的效率恰好是相对的,后者增加供给。

 

因此出现了“产业的”职业与“金钱的”职业之间的区别。凡勃伦:《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论文集》,第279页。古典学派把生产要素分为土地、劳动和资本已经被证实不够了,经济学家们引入了第四个要素——企业家——作为领取特殊类型工资的特殊类型的劳动者。与此同时,凡勃伦说,原来的按神的旨意发生的自然秩序的前提仍然存在,仍然具有其自然或正常均衡的法则,这种均衡解决了“生产服务和报酬之间的相等”。因此,对于经济学家来说,利润就变成了企业正当的等价物,如同地租、工资和利息一直都是土地、劳动和资本的等价物一样。

 

后来,一个特殊的商人阶层也即所谓的投机家,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他们对于“任何实业性质的企业或者是实业性的工厂都没有兴趣或者没有关系”。五十年前,企业管理者也许被解释为“以监督机器生产过程为职业的代理人”。当时,投机的功能还被认为是与实业的功能密不可分的,因此还可以在“合法的”投机和“非法的”投机之间作出区分:前者跟“某个具体的实业性的工厂的成功运转”有关;后者对社会没有什么贡献。但是,凡勃伦认为,近一段时期来这种关系已经分开了,所以从产业和机械的职业中,已经有条完整的界线把商业的职业和金钱的职业分离开了,因此,“这条界线并不是落在了合法与非法的金钱交易之间,而是落在了商业和产业之间”。也就是说,它是落在了抑制供给的能力和增加供给的能力之间。

 

凡勃伦接下来说,商业活动是“有利可图的,但未必就会对社会有用”。这类活动包括证券投机家、地产代理人、律师、经纪人、银行家和金融家的活动,它们渐渐地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从“不易觉察的从没有任何产业效率作为远期目的的

真正的投机家的活动,演变成了经济书刊上照习惯要提到的实业巨头或者企业家的活动”。这些活动的特征就是“主要跟价值现象有关,即跟交换或市场价值、购买和销售有关,跟机械的生产过程,即使有任何关系,也只是间接的和次要的关系”。它们无关生产或消费,只跟分配和交换有关,也就是说,跟财产制度有关,后者“在经济学理论中根本不能归类为生产或产业的活动”,原因在于私有财产的功能完全在于其抑制供给的能力。

 

实际上,产业是“严格受商业制约的”,原因在于财产所有权意味着“对财富的任意控制”。企业家决定将要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但他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或有用,而是为了“市场价值”。通过扰乱或者是促进产业,他往往一样赚钱,或者说至少避免了损失。简而言之,来自于凡勃伦的金钱职业的收益,是从财产制度所允许的阻碍和抑制生产的能力中产生的,而来自于他所说的实业职业的收益,则是从创造性劳动本能所允许的生产的增加中产生的。

 

这些金钱的收益,凡勃伦定义为既得利益。“既得利益是可以买卖的不劳而获的权利”,既得利益是“非物质的财富”、“无形的资产”。它们是三种主要商业方法的派生物,即限制供给、阻碍流通和似是而非的宣传。三者都是以有利可图的销售为目的的。它们是“推销术的策略,不是创造性劳动的策略”。然而,它们并非是不诚实的,“它们严格在商业诚信的范围内行事”,它们不过是法律所允许的不劳而获的收益。由于这个缘故,它们被称为是“无代价的收入”,因为它们的接受者是在社会的机械生产之外获得这些收入的,它们凭借的是把持供给和把持机会的能力,而不是通过增加商品的供给和就业的机会来提供一种相当的服务。

 

那么,以金钱职业为业的目的是什么呢?早期的经济学家如魁奈、李嘉图、马克思,完全排除了货币,或者把它简化为一种商品,而且他们把地租、利润和工资描绘成在物物交换的经济中被交换的商品的数量,仅仅把货币作为一种计量单位,与其他的量度单位没有什么不同。但凡勃伦的现代企业家完全以获得货币本身为职业,或者干脆说以获得各种合法的手段如股票、债券、银行的经常账户等为业,这些手段在交换中具有支配商品和劳动的能力。这些合法的手段是所有权的证据,不是创新性劳动的产物。它们和商品没有任何必要的关系,实际上根本不是商品,而是控制商品供给的合法手段。以前的工人或商人带来的是实际的商品,先生产,然后带到市场上来。但是,这些现代的无形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凡勃伦认为是对还没有生产出来的某种东西的权利或主张权,即一种预期的净收益的能力,也就是说,是超过预期工资支出的级差利益,这个利益的大小,决定于限制供给从而保持价格的生产过程,以及限制需求并增加劳动供给从而压低工资的生产过程。由于这个原因,凡勃伦的无形财产是对级差市场利益的主张权,当这种权利在各个要求者之间分配时,采取的是利润、利息和地租的形式。它们在产业的机械生产过程中不具有任何必要的基础,完全取决于所有权权利和作为结果的供给控制。

 

我们将会看到,在这个方面,凡勃伦所遵循的是历史的路线,而且他所作的区分与美国高等法院1896年在亚当斯快运公司一案中后所作的区分是相同的。见上文关于从公司到经营中的企业的论述。他和法院一样,扩大了财产和资本两者的定义,从有形的财产扩大到未来预期的赢利能力,正是这种赢利能力的买卖活动构成了“可买卖资本的交易”。凡勃伦:《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论文集》,第380页。这种可买卖的资本,正如我们在亚当斯快运公司一案中所看到的,与物质的资本没有任何确切的关系。按照凡勃伦的观点,它是一种“货币价值的基金”,“与旧式的产业资本概念的……产业设备的关系疏远且飘忽不定”。资本化的旧的基础是“特定机构所占有的物质设备的成本……现在这个基础不再由所占有的物质成本来提供,而是由公司作为一个运行中的机构的赢利能力来提供”。换句话说,“资本化的分子不是工厂的成本,而是这个机构所谓的商誉”。

 

凡勃伦说,“商誉”的意义已经被扩大了,目的是为了满足现代商业方法的要求,即“性质各异的各个项目都应该囊括在商誉的名下,但这些项目却有这么些共同点,即它们是‘非物质的财富’、‘无形的资产’。要附带提请注意的是,它表示在其他的东西中,这些资产对社会没有用处,只对它们的所有者有用”。他进一步列举了他认为现代适用的商誉的成分。

 

“商誉……包含这些东西:已经建立的习惯性的商业关系,诚信交易的名声,特许经营权和优先购买权,商标,品牌,专利权,版权,受法律保护的或保密的特殊方法的排他使用权,特殊原料来源的排他控制权。所有这些项目都给其所有者以级差利益,但对于社会而言却没有什么较大的好处。它们对于相关的个人是财富——级差财富,但是却不构成国家财富的组成部分。”凡勃伦:《企业论》,第139~140页。

如果能买卖的或非物质的资本和商誉是一样的,而商誉只是所有权的权利,那么被占有的物质的东西是什么呢?必须有一个坚实的所有权基础。原始的工人所有者拥有自己的房屋、原材料、工具和产品,现代的企业家拥有自己的物质设备,可是与设备的技术财产无关。现代企业家拥有的是“可买卖的资本”,但这也必然涉及某种有形的东西,这个东西能够像房子、马、机器一样拥有和占有。因此,凡勃伦的有形财产的概念,导致了费希尔坚持认为企业家拥有自己的顾客,费希尔:《资本和收入的性质》,1906年版,第29页。也导致凡勃伦断言企业家拥有自己的工人。凡勃伦:《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论文集》,第346页。无形资本或商誉跟物质资本或商品一样,的区别就是无形资本的所有者拥有自己的工人,而物质资本的所有者拥有建筑和工具。由于拥有自己的工人,他们就拥有和经营中的工厂密不可分的生产组织,生产组织是附属于运行中的工厂的。这使得量化的差别成为可能,因为交易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说,无形资本的交易是可以买卖的,它所进行的交易的规模要比物质产品的交易大得多,而且产生了更大的利润。凡勃伦:《企业论》,第166页;《现代文明中的科学的地位论文集》,第380页。

 

在法院对希奇曼(Hitchman)一案的意见中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第296页。我们已经看到了同样的形象化的说法,确认了后来变成以“黄狗”黄狗:不参加或不协助工会的工人。——译者注合同著称的东西。在该案中,法院这样定义“商誉”这个词是为了在其雇员的服务方面给予雇主一种“所有权”的权利,这种权利不仅反对强制和胁迫,甚至反对工会的劝说。凡勃伦的概念与法院在此案中的概念相去不远。

 

但是必须记住,根据我们的相等权利的公式,见上文关于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公式图解。所谓的消费者所有权和工人的所有权根本不是所有权,而是买者和卖者之间的“自由—风险承担”的关系。

 

这些单纯的所有权权利或者“可买卖的资本”具有一种赢利能力,因此具有一种价值,这种价值是机械的工作程序赋予物体的价值之外的价值,这是怎么回事呢?凡勃伦认为,所有权在现代的“大企业”形式中只有一个价值源泉:对生产者和消费者

抑制物质商品供给的权力。虽然创造性劳动会增加商品的供给,但所有权会抑制供给。它是一种任意终止产业的权力,这种权力迫使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要对所有者作出妥协,并且给他们支付代价,目的仅仅是为了获得许可使用土地、机器和原材料,但信用还不包括在其内。这种使用许可权具有巨大的价值,因为它可以被任意拒绝,而没有它将一事无成。如果不为使用许可权付出代价,那么产业可能随时被终止,工人可能随时被解雇。但这又是一种自由—风险承担的关系,而不是权利—义务的关系。

 

因此,单是这些使用许可权就能和任何物质的东西一样买卖、借贷。根据目前可以使用的目的,它们采用了各种各样的名称。从信用制度的角度看,它们是股票、债券、公司债券、银行存款,这些构成了对这些使用许可权的预期的赢利能力的主张权的基金,凡勃伦称为是“贷款基金”。但是从产业运转的本身而言,它们是高于所支付的工资的级差利益的,其中包含多的是被人们称为“商誉”的无形财产。

 

在这里我们将看到,凡勃伦对于级差利益的解释再现了卡尔·马克思对李嘉图地租法则的解释,他把这个解释扩展到了所有的级差利益和所有的净收入。李嘉图认为地租是由于劳动在较好的土地上有更大的生产力,但马克思认为地租是由于土地的私有制。无论哪种情况,所有者都不生产任何相当于所获得的地租的东西。李嘉图认为地租是财富的“转移”,而不是“财富的创造”。在这方面,李嘉图、马克思和凡勃伦的看法是一致的,但李嘉图认为不劳而获的土地的增量是由于劳动投入在较好的土地上因而具有更大的

生产力,而马克思和凡勃伦则认为是由于私人所有者在 终止生产方面具有更大的权力,因为他 占有了劳动所产生的更大的生产力的工具。马克思得出自己的结论是通过黑格尔的方法,把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进行对比。如果所有的土地都公有,那么级差的

生产力就不会对任何人产生地租,人们就会对总产品进行平均,就如同农民把自己农场里的好地和劣地的总产品进行平均一样。马克思同样把自己的平均方法用到了全国的总资本上,因此,他把利润、地租、利息折合为了一种平均利润率,而且同样把它扩展到了全国的总的社会劳动力上,把熟练劳动换算为了非熟练劳动的倍数。资本不是变成了个体的资本家,而是国家总的所有权权力的能整除的部分;劳动不是变成了个体的劳动者,而是国家总的生产力的能整除的部分。见前文关于平均数的论述。

 

另外一方面,凡勃伦当然不会犯平均数的错误,他把级差利益的原则从李嘉图的地租扩展到了同时包括利润、利息和地租在内的全部的范围,无论这些收益是从商誉、专利权、特许权、土地还是从什么所有权权利中得来的。马克思认为资本是平均的取得收入的能力,而凡勃伦则认为是许多级差的取得收入的能力。但是无论什么情况,它都跟李嘉图的地租完全一样,即不同程度的“不劳而获”的能力,或者说如同李嘉图说过的那样,是不同程度的财富的“转移”,而不是“创造”财富的能力。

 

这样,凡勃伦就揭露出了古典学派和享乐学派关于财富的定义中所固有的物资和所有权的双重性,这种双重性过去曾受到蒲鲁东和马克思的批判。在一个方面这种双重性通向管理交易,在另外一方面则通向议价交易。我们首先来考虑管理交易。

 

在凡勃伦提出其效率理论的那一年,工程师弗雷德里克·泰勒提出了他关于时间和动作的研究成果。泰勒:《科学管理的原理》,1911年版;考普莱:《泰勒》,两卷本,1923年版;郝克斯:《科学管理和劳动》,1918年版;《泰勒学会年报》;克莱古:《物质生产力的理论和计量》。后文主要是克莱古关于泰勒论文的摘要。泰勒跟亚当·斯密一样有一个“基本条件”,即通过极大地增加劳动的生产力就可以达到利益的和谐。他反对工人限制产量的学说,但不是在其有组织的工会形式方面加以反对,而是在其害怕削减计件工资率和害怕失业的本能形式方面加以反对。马修森等:《未加入工会的工人的产量限制》,1931年版。他看到了工人和雇主之间使用暴力而不是说服的冲突习俗、讨价还价而不讲效率的习俗,以及人们实际生产的东西与他们可以舒舒服服地生产出来的东西之间的差距。他看到了疲劳的限度和愚笨的、浪费的工作方式。他的主要的兴趣在于生理上的疲劳问题以及工程上的产出问题。以前的学者一直都没有超越一种宽泛的生产力的概念。泰勒不得不找出点办法来,把问题定义得足够窄,以便成为经得起检验的测量,并且普遍适用。

 

这些限度是在提高人类能力的工程问题和引起更大意愿的经济问题中发现的。对于泰勒来说,前者跟任何的机械工程问题完全没有区别:人类不是一种商品,而是一种机器。但按照尤恩·克莱古的话说,经济问题是向工人“推销”科学管理的问题。

 

泰勒说:“问题应该是非常清楚的,人的努力外加自然资源、机器、建筑等形式使用的资本的成本,只有当其合起来的支出小的时候,该机构完成工作的时候才会带来工人的的幸福和雇主的的幸福……科学管理的普遍采用将来很容易就会让从事产业工作的一般人员的生产力翻番。想想吧,对于整个国家而言,生活中必需品和奢侈品两方面的增加都变成了唾手可得的东西,在适当的时候就有可能缩短劳动时间,而这意味着增加教育、文化和娱乐的机会。科学管理将意味着……差不多一切产业纠纷的原因的消失。一个合理的工作日由什么构成,这将是个科学研究的问题,而不是一个讨价还价的对象……我们不争执太阳是不是在东方升起,我们改为测量它的升起。”泰勒:《科学管理的原理》,第11、142页。

这样一来,经济学被简化成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工程问题。泰勒跟马克思、凡勃伦一样,他小心翼翼地排除了一切扰乱物质经济学家生产力概念的所谓的生产要素,例如土地、资本、机器,这些都只是工具。生产力是产出和劳动之间的关系,包括工厂的管理和装置在内,它是每工时的产出率。这就是效率。

 

不断增加的效率会在不增加疲劳的情况下创造出一种剩余。资本家本应该与工人一起分享它,但如果工人获得了现行的工资率,那他就没有权利得到它了。它不是一个权利的问题,而是一个管理的问题。

 

从马克思的形而上的社会劳动力、凡勃伦的生物的创造性劳动的本能、泰勒的劳动的机械化,转变到了管理交易这个社会问题,下一步我们要转向亨利·丹尼森,也就是转向雇主—所有者—经理。丹尼森的分析在上面已经出现过了,他见前文关于管理的交易的论述。跟福特一样,收购了股东的主张权,而且更进一步地使得董事和经理的选举变成了上层的“工人—所有者”集团的职责,而不是“投资者—经理”的职责。在这里,管理不只是泰勒的工程科学,也不只是凡勃伦和福特的创造性的劳动和权威,它是一个意志的过程,也是一种工头和熟练工人之间的交易。在这里,选择的既不是工人也不是工头,而是“共同的设计”。

 

(三)从管理交易到议价交易

 

管理交易由法律上的上级和法律上的下级关系产生。心理学上的这种关系在法律上是命令和服从,但是议价交易却产生于那些法律上的平等的人际关系。心理学上的这种关系是劝说或胁迫。正如凡勃伦的创造性劳动的本能后来分解成为了丹尼森的运行中的工厂的“合理的”管理交易一样,凡勃伦的金钱的贪婪性后来也分解成为了美国法院的合理价值,如同在一个经营中的企业里“自愿的”买卖双方会同意的那样。构成经营中的企业这个概念两者都是需要的,它们彼此作用——一个生产的组织,一个买卖的组织——可以使得两种类型的交易都是合理的,而不是压迫的、没收的或者剥削的。

 

我们必须注意到,在这里,凡勃伦的创造性劳动的本能也是一种贪婪性和金钱估价的本能。由凡勃伦的技术工人创造的体面的干扰方法,例如罢工、联合抵制、劳工流动率、暗中破坏以及高度熟练的工人为了更高的工资而讨价还价,让我们想到了工人和企业家都有的同样的贪婪本性。他的效率和议价的对立是有效的——效率是供给的增加,议价是供给的抑制。然而,创造性劳动的本能不会不顾工资而持续生产商品,除非条件满足否则抑制供给。这种权力实际上就是凡勃伦的金钱动机和他的财产权利,它也是一种制度、历史的事实,它也具有演进的习俗。工头或劳工不会认为原材料和劳动由自然提供并随手可得,他们会发现,它们是被原材料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所有者所占有的,在使用之前,必须获得所有者的许可。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凡勃伦才会像他反对资本合并一样反对工会,两者都是对贸易的集体性的抑制,两者都是金钱的本能,都是议价能力的无形财产。资本家和工人的区别并不是前者有金钱的本能而后者没有,而是财产的法律和习俗所赋予的那种抑制的能力,也许在资本家的组织中要大于在工人的组织中。但是,这是一个程度问题,而程度问题就是合理性的问题。如果在管理或议价的交易中它们是能力的程度问题,那么就可以在那个基础上对它们加以研究,没有什么更好的理由要把它们分成两个实体,即一个是理想化的创造性劳动的本能,一个是破坏性的获取的本能。

 

凡勃伦把商业和实业愤世嫉俗地对立了起来,历史的解释是他没有像探索技术的习俗那样去探寻商业习俗在法庭的判决下的演进。这样一种研究揭示了他的“无形财产”的演进,而他的无形财产存在于商誉和特权之间形成的区别,商誉是抑制权力的合理使用,而特权是那种权力的不合理使用,这样的研究是凡勃伦所不允许的。只有在对议价交易的分析中,才能找到这种演进的经济基础。从心理上讲,它是劝说与强迫之间的区别;从法律上说,它是权利、义务、自由和承担风险之间的区别;从经济上说,它是自由竞争与公平竞争之间、机会平等与歧视之间、合理与不合理的价格之间的三种区别。所有这一切都包含在正当的法律程序意义的演进中了。这些心理的、法律的、经济的方面是密不可分的,这一点,从我们前面从经济学家的市场概念和法学家的法律关系的概念中推导出来的议价交易的公式中可以看出来。见上文关于议价交易的论述。这些对于工人和资本家一样贴切,他们都是贪婪的、金钱的,也都是有技巧的。正是因为凡勃伦没有注意到法庭判例的演变,所以他没有得出合理价值的概念。

 

(四)时间流和时间间隔

 

管理和议价交易之间的区别就是效率和稀缺之间的区别。对于两者而言,共同的进化的事实就是财产制度,这是从征服和习俗中发展而来并成为法律的。管理的范围从奴隶制、农奴制、劳务还债制、主人和仆人到工头和工人,议价从物物交换和货币到信用,从个人议价到集体谈判和稳定,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另外的抑制区别的,那就是时间的概念。

 

从魁奈、李嘉图、马克思、麦克劳德到凡勃伦,他们的物质学说的一个显著缺点就是他们都无法处理好

流和时间 间隔之间的区别。“流”是即将到来的未来的和正在离去的过去之间的一个运动的时间点,没有可测量的维度,但时间间隔是两个时间点之间的区间,这个区别成为了过程和估价、管理和议价、效率和稀缺、利润和利息、风险和等待、无形财产和无形体财产之间的差别的基础。

 

没有一门自然科学要求在时间流和时间间隔之间进行这种区分,因为它们都不涉及未来的时间,然而,对于作为一种意志科学的经济学来说,时间完全就是未来的时间。但对于经济理论而言,时间流不仅是一种预期的时间流,而且也是一个现在的时点与一个未来的时点之间的预期的间隔。

 

凡勃伦在从各种均衡理论到一种过程理论的真正科学的进步中,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未能进一步地把人类的过程与自然过程区分开来,他的物质的假设不可能把一个预期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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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凡伯伦、康芒斯、米契尔是早期制度经济学三个*有名的代表人物。他们在研究方法和具体观点上各有特点,由此形成了制度经济学的三个流派。康芒斯代表制度经济学中的法律流派。他在一切制度因素中特别重视法律制度的作用,认为法律制度是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力量。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着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国家,特别是通过法院的“公正调节”,就可以“从冲突中建立秩序”,实现一种“合理的资本主义”。《制度经济学》是康芒斯阐述上述理论的主要著作,也是制度经济学的代表性著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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